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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有哪些?总的来说,无论哪种社会形态,都应遵循生产和需要及其相互影响作用的普遍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生产和需要及其相互关系都面临着被扭曲的风险,这种风险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全面表现出来。
一、供给目标的扭曲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和需要分别取得了供给和需求的表现形式。从一般规律而言,供给当然会以满足需求为目的,进而可以说需要成为了生产供给的原动力。
但是,如果生产供给目的所满足的特定需要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则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之为供给目标的扭曲。在市场交换引发的买卖分离过程中,生产者的产品只要卖了出去,并实现了自己认可的利润,那么它就认为自己有效地实现了生产的目的。
当供给者追求利润的生产目标与满足社会需求目标产生分歧或冲突时,利润目标往往凌驾于需求目标,背离了生产满足需要本质要求,这时我们就可以说市场经济中的生产供给目标被扭曲了。那么,供给者将追求利润作为生产的目的这似乎与生产直接满足需要会不会存在本质的区别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需求与需要之间的可能会存在着两种显著差异。
一是人们对某种产品具有显著的需要,但其价格明显超出了他们的支付能力的范围,这些产品在广大群众中的需要越普遍,问题表现越严重。
二是人们对某些产品具有普遍性的需求,但是产品的本来属性决定了人们具有搭便车的趋向而不愿意购买,这些主要是公共性的产品。当然,这两种情况存在的原因是不一样的,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不愿因降低价格从而促进需求增长的原因可能是受到成本的约束,此时表现为生产力的限制,符合马克思第二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律的要求。
但是,生产者不愿意降价还有可能是因为高价格可以带来更高的利润,此时就是典型的供给目标扭曲的结果。在第二种情况下,生产者不愿意生产的原因是需要者愿意支付的产品价格会明显低于他们的成本。但是,无论如何,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会看到生产者的供给量会明显低于真实的需要量,或者不会有自发的供给。而且,供给与生产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不同。
一是供给者认为只要商品能够在市场上销售并取得利润就值得生产,而不管有无实际的最终需要。在供给者看来,即使商品明显没有实际的最终需要,但是因为有直接的需求,进而有利润,生产也应该持续地进行下去,即使这种最终无效的生产行为会带来风险的不断累积,生产者也会在所不惜。这种情况最为典型的现象即是对一些没有什么实际使用价值的商品过度炒作带来的行业非正常扩张,比如当年的荷兰郁金香泡沫。
二是供给者认为产品的生产销售无利可图,或者利润微薄,他们就不会生产,或者减少生产的量,而不管该产品实际有多么符合人们的需要。符合这种情况的,有因产品的所有权的独占性和使用权的排他性低、公共性强导致需要者越不愿意出价,生产者当然也就越不愿意生产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
也有那些物美价廉的商品,这在药品行业表现突出,很多药厂会取消生产疗效好、价格亲民的传统药品,转而“改头换面”用更高的价格出售获取利润。以追求经济利润为目标的市场生产供给行为对社会实际需要目标的背离至少有两个方面消极影响。
一是会明显降低人们的总体消费福利。人们或者因为供给者不能有效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而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价格满足需要,或者因为供给者不愿意提供某些公共属性的产品而降低生活的品质。
二是可能因为风险的累积而带来经济的剧烈波动,生产者追求短期利润的行为容易导致总供给普遍大于实际的总需要,当实际买卖者的中间环节的“蓄水池”被灌满,或者说虚假繁荣的泡沫被吹破,剩下的就只能是整个行业的剧烈衰退,情况严重时甚至引致社会的整体萧条。
二、需求目标的扭曲
从一般性上看,反映社会实际需要的市场需求同样应当具备欲望的本质特征,它应当是基于人类本身内生的欲望。比如,获得衣服是为了御寒,获得食品是为了果腹,获得艺术品是为了美的欣赏等等。一旦交换行为偏离了这些商品用以满足人类本体内在欲望的目的指向,我们就认为其被扭曲了。那么,人们通过交换获得某种商品之后,如果不是用以满足消费的目的,剩下的情况或许有以下两种可能。
一是用于转送的目的,也就是作为礼品馈赠给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对直接购买者而言,该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提供社会交际载体或社会情感表达的象征,而不是商品生产的本源使用价值,犹如金银充当一般等价物之后,原本的贵金属使用价值被忽视了;而对礼物接收者而言,好的礼品应当契合消费主体的实际需要,虽然事实往往并非如此。当然,如果被送礼者再次将礼品送出而不是用于自己的消费,其结果则与该产品的购买者一样了。
此时,我们就会发现对该礼品的错位消费,从直接购买者角度看就是需求目标的扭曲,带来的价格扭曲——礼品的价格会明显高于作为直接消费目的的相同类产品的价格。一旦供给者的产品被冠之以礼品的头衔,并被社会普遍认可,购买者愿意并且要求用能够彰显其情感或者地位的价格来购买,这就是凡勃伦效应的典型表现形式。最后,很多这些礼品就会在相似产品中以奢侈品的身份出现于市场之中。
重点问题是,对于受礼者,直接消费这些作为奢侈品的礼品是不划算的,最理性的选择反而是将它再一次送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礼品中承载的虚高的价值在心理上得以实现。这个过程在该产品没有办法再次送出时被迫终止,但此时的被迫消费者就不得不承担其虚高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损失了,虽然这种损失只是存在于心理上的。如此一来,这些商品或者产品存在的价值就进一步扭曲为为流通而存在,而不是能够用以满足人们的某种本原需要了。
诚然,这些基于送礼的奢侈品在人们的总体商品结构中只是占有不大的比例,它的扭曲对整个社会生产运行也不会产生致命的影响,甚至还可能成为丰富具体产品形态的一抹亮色,但其事实上的浪费仍然是客观存在的,需要对其行为实施抑制。或许,这也是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对这些商品课以高税率的理论依据之一吧!
二是用以牟利的目的。当商品的购买者并非直接用于消费目的,而是想通过再次出售赚取买卖差价,这时需求的目标不是满足需要,而是谋取利益。这里指的是囤积居奇的投机行为,不论这些投机者是流通中的专业商人还是普罗大众,其本质都是期望通过这种买卖行为赚取超额的利润。此时的购买者当然不是为了自身的本源需要,更不是通过降低生产和需要者之间交易成本获取必要利润,而是通过盘剥未来购买者获取超额利润。
一旦这种以追逐暴利为目的的购买行为,在市场中表现为需求,在某个产品或者行业中普遍起来,就会带来短暂的虚假繁荣。在逐步推高的交易价格支配下形成社会普遍的涨价预期与“买涨不买跌”羊群效应综合作用下,欲望匮乏性这只魔兽在需求层面被无节制地释放出来。
如果没有外部的干预,需求将不断堆积价格的泡沫,进一步让购买者产生需要的幻想,二者相互交织,带来社会生产资源的扭曲投入。即使每一个购买者都能够感到站在价格珠峰上的凛冽寒意,却都无法抵制暴利的无限诱惑前赴后继,都寄希望于自己不是击鼓传花的最后接棒者而已,我国前几年的房价暴涨为此做了生动的脚注。但是,我们需要将正常的商业流通行为与牟利投机行为区分开来。
正常情况下,流通商人应当通过其专业性、规模性和便利节约交易成本,因而它应该分得节约成本的一部分作为利润的来源。对此,马克思论述到,“商人资本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就是说,它不直接创造它们。但既然它有助于流通时间的缩短,它就能间接地有助于产业资本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增加。
既然它有助于市场的扩大,并对资本之间的分工起中介作用,因而使资本能够按更大的规模来经营,它的职能就会提高产业资本的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资本的积累。既然它会缩短流通时间,它就会提高剩余价值和预付资本的比率,也就是提高利润率”。正常的商业买卖行为是生产和消费的媒介,使得买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实现需要,实际上是增强而不是扭曲了生产和需要的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