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金属 >> 金属发展 >> 从教育心理学角度看,演绎推理能力与学生学
为比较概括能力与智能在各学科学习上的影响,心理学家沃什伯恩曾特别选择两组受试:一组概括能力很强,另一组智能很高,然后分别考察他们在各学科方面的学习成绩,结果研究者发现,智能与概括能力的关系很密切;然而智能高的学生,不一定善于运用概括作用;可是善于概括的学生在各种理智学科方面,都显示特别突出的优良成绩。
这里,所引证概括能力的卓越性,并不是说,学校应为学生开设概括作用的课程,或每个学生必修形式逻辑。心理学家所强调的,只是教学上的必要措施,即是教师在教学时,可以引导学生注意运用思考,如分析教材,提出重点,抽引要义,分别异同,批评优劣,说明理由,证实假设,达成有效的结论。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思考的运用,对于学生的学习,当有巨大的帮助;而且这样运用思考,不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语文的学习,都可有效地进行。
演绎与归纳,乃是思考作用的两种不同的程序。前者系从一般的原则,应用于多种特殊的事例;而后者则正相反,系由许多特殊的事例,抽引出一般的原则。演绎作用系从宇宙中的普遍真理为起点,引用于个别的事态中,传统的三段论法,便是一例。归纳作用,乃是从具有共同特性的许多事件中,抽引原理原则,如引力定律,相对论,最适者生存的进化论等,都是这类思考作用的成果。演绎与归纳这两种作用,在教学中都可应用。
美国心理学家曾经比较这两种作用的优劣。早年福勒曾在语文学科中引导学生分别采用演绎与归纳两种方式来学习。教师对于一班的学生先提示原则,然后解释例子;而对于另一班的学生,则先提示许多例子,然后归纳而获得原则。期终考试的结果,演绎班的成绩较优于归纳班。可是演绎与归纳的比较,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应用于教学的情境中,和测验的内容有关。
温齐曾在教学上要学生分别采用演绎与归纳两种方式后,并注意考察测验的内容与结果。他发现如若测验学生所记忆的知识,则以演绎法为优;但若测验着重从新的材料内找出规律或法则,则学生的成绩显示以归纳法学习的,特占优胜。上述两种情况表明演绎与归纳,各有优劣。实际上问题的关键还不在此,这里还有教学上的传授法与发现法的差别在内。
海尔曼的实验,便证明了这一点,他在实验中,鼓励学生采用发现法学习,用演绎与归纳两种方式将知识系统化;即是应用演绎法时,学生们便基于一项原则,然后自己找出许多的例子来,证明这项原则。在应用归纳法时,学生们便在许多例子中,自己发现其共同特性,而归纳成一项新的原则。如此进行一个学期之后,这实验班与普通班(传统法学习的)受同样的测验,实验班的成绩远优于普通班,不论是采用演绎法或是归纳法,只要是在自己发现中学习的,皆产生了特别良好的效果。
概括与推理这两个名词,有的心理学家常交换应用,不过实际上,概括系指应用普通的概念对于许多事物的解释,而成为包罗广泛的原则或定律。如物质与能的守恒现象便是一例。推理则从大小前提以达到结论,或为因果关系,从原因而推知其结果,或从结果推知其原因。
概括与推理二者都是高级思考作用,在学习上的运用,甚为重要。比如两种物体皆与另一物体相等,则这两种物体彼此交互相等的情况。再在一个圆周内画两条交叉线,其所成的四个中心角相等时,则其所包含的四块面积亦相等。这两个简单的几何学的推理,也是逻辑学的推理。由此而达到结论。这种结论可以广泛地解释一切与此相同的现象。其中便包涵着概括与推理的作用。这一类思考作用的增进,乃是学习的重要手段。
在学习的过程中,为着要使学生的概括与推理能力有所增强,则学习的材料,为学生所熟悉的较生疏的为佳。布朗尔与斯特雷奇曾用实验比较材料为学生常见与不常见的相对效应,发现问题中所用以表达意义的词语,是否为学生所熟悉,对于学习的成绩,颇有影响。
这种情况,在威尔金斯的实验中,表现更为具体。他用熟悉与不熟悉的词语,以三段论法的方式,要学生学习结论与大小前提的符合性。例如一种三段论法的命题,用一种英文字母和两种不同的词语表达。像三种不同的文字与概念所组成的三段论法,要儿童学习。
他们对于第一种最感困难,因为x、y、z三个字母的本身没有意义。第二种所用的名词虽有意义;但不为儿童所熟悉。只有第三种,儿童看来是最容易了解的三段论法,而且可以判断结论没有错误。所以,研究者认为要儿童学习推理时,必须考虑所用的文词与概念,从他们最熟悉的入手,逐渐采用新的不常见的材料内容,便可减少学习的困难,而有助于推理能力的发展。
关于概括与推理作用的了解与应用,有关的知识,亦颇有促进之功。奥苏柏应用一种正式课文学习之前的预习材料,以引导学生对于概括与推理作用的理解和运用。学生们学习的课文为炼钢的知识。研究者将学生分为甲乙两组,在共同学习课文之前,要他们阅读两种不同的预习材料。甲组阅读的材料内容,为金属与合金的差别,以及合金的用途。
这与课文的知识,关系密切,可以使学生了解金属与合金的概念,各种不同的特性,以及根据其特性而进行多项用途的推论。乙组所阅读的预习材料为关于金属的故事,学生们虽然欣赏故事传奇;但与炼钢的知识关系不深。当他们学习正式的课文之后,两组同受测验,甲组的成绩优于乙组。不仅为冶金知识的记忆,尤其在于概括与推理作用的运用。因此研究者认为预先学习有关的知识,足以促进思考能力的发展。
因果关系乃是宇宙间的普遍作用。任何物体的产生或任何事件的形成,都有原因与结果在内。这种原因与结果的知识,可由推理作用而获得。例如在美国一个小学三年级的班上,学习到因果关系的课文,儿童们未能透彻地了解。教师乃以蚊虫为例子,询问班上蚊虫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对于人类生活上有什么害处?
儿童们都知道蚊虫这小动物咬人,夜间打扰睡觉,非常厌恶;但不明白它的来源和对于人类的毒害影响。于是教师就将学生们带到学校后面的污水塘边去考察。儿童看见了无数小蚊虫在那里飞舞。大家回到课室之后,他们便即刻报告他们知道了蚊虫产生的地方。有的学生领悟到污秽的水,是蜉育蚊虫的因素。(找出了原因)。教师询问他们是否只有这个污水塘是产生蚊虫的地方?
儿童们便了解任何有污水的地方,都可使蚊虫蜉育出来(概括作用的运用)。这时,教师就引导儿童们从经验中指出蚊虫的害处。儿童便一一地述说这小动物吸人的血,并注毒液于人体中。严重的就发生疾病(由推理而得结果)。最后,教师乃引导儿童讨论扑灭蚊虫的方法。
于是儿童们都知道提议要讲究环境卫生,要消除污秽的积水,并扫绝一切不清洁的东西,便可以把蚊虫消灭殆尽(问题获得解决)。由这个简单的例子,可见儿童对于因果关系可能学习。教学中注重由具体的事实而了解抽象的关系,这对于儿童不独没有困难,尤其可以使他们感觉兴趣。这样的学习,颇有助于思维的发展与能力的增强。
谈到推理作用的增进,美国一般人皆认为学习几何学,便是上策;因为几何学是运用推理的学科。关于这种说法,是否确实,尚须实验的证明。厄尔默便进行了这样一项研究。他将初中一年级学生分为三组:每组包括几个班,规模不小。第一组为对比组,第二组前学习几何学,第三组除提前学习几何学外,并附加思考作用的指导。
对比组则未学习几何学,没有思考上的指导,只学习一般的初中一年级的课程。这三组学生在实验前所受测验的成绩,平均分数相等;但在实验一学期后,这三组再受同样的测验。这次测验的内容,为解决各种学科方面的一般问题,重点在于从所给予的信息中,得出适当的结论,并包含有概括和推理的运用。
很显然的,第三组学习几何学,又有思考上指导的为最优,而对比组(仅学普通课程)为最差,第二组(只多学习几何学)则居于两者之间。分析起来看,第二组比第一组好得不多,平均分数只有六分之差;而第三组则特别优良,比第二组高17分,比第一组高23分之多。再从两极分数来比较,更显示第三组的优胜。这足以说明指导运用思考,学习效率特别增高。
实际上,在学习期中,第二组学习几何学,只着重几何的推理,而未涉及其他方面的思考作用。第三组系以问题为中心,采用几何学的方法,与推理的思考作用联合起来,解决各学科的问题,从而引出结论;因此,几何学组在推理方面,所有的进步,只限少数思想较灵活的学生;而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组,在推理方面所受的益处,则使大多数的学生皆有进步。